张仲宣(1897~1952) 原名彬、笃全,安陆县三陂港人。早年随父迁住城关。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入塾就读。1913年考入湖北警察学校,后转法政学校。1922年,任武昌高等师范学校庶务主任,受到进步教授耿丹、李汉俊的思想影响。1924年,派任武穴警察专局局长,时广州政府派人与他联络北伐事宜,因被人告密,被撤职查办,南逃广州。1926年10月,随国民革命军北伐至武汉,任湖北官砖厂厂长,并加入中国国民党。1927年3月,武汉人民收回英租界时,改任汉口特三区警察署长,带领警察150名维护租界交通治安秩序,清除纳垢之所,惩治不法之徒。蒋介石、汪精卫叛变后,奉命率警众逮捕共产党员丁觉群等人入狱。桂系胡宗铎西征湖北,厉行清党,又以亲共嫌疑被开除党籍。革命党人李汉俊被害,他请码头工人将尸首收殓后,辞职赴沪。被当局以“收回英租界劳绩”,派任扬子盐务巡缉局局长。数月后,因反对上司被迫辞职去北京,就任河北省卷烟税务第一分局局长。
1930年,中原大战爆发,遂追随冯玉祥反对蒋介石,被任命为河南省开封县县长,为冯征集夫役钱粮,竟行杀戮,升任河南省政府参议、民政厅秘书、救济院院长。11月,反蒋战事失败,冯通电下野,张返平、津闲居。1932年铁道部长顾孟余派他出任铁道部专员,协助办理津浦、平汉二路事务。1934年,应江苏省民政厅长、同乡辜达岸邀约,任该厅第三科科长。后因省主席陈果夫排除异己,与辜联袂离职。同年,仍被铁道部派任平绥路局秘书兼审查行车事故委员会委员、工人销费合作社理事。1937年8月,日军攻占平、津,张脱离路局,去门头沟经营石灰公司、煤矿公司。后因资本不足,赋闲北平。不久加入中国国家社会党,担任北平市党部委员,被日酋和国民党利用,委其为情报科员。抗战胜利后,被南京政府派任北平敌伪产业处理局科长。
1945年6月,国社党与民主党合并为中国民主社会党。次年11月,被该党选为制宪国大代表,出席南京制宪国大会议。散会后,应湖北省主席万耀煌邀约回鄂,任省政府委员兼办民社党务。曾奉命到鄂北“清乡”,进袭解放区军民,毙伤多人,酿成事件。1947年底,赴上海出席民社党全国代表大会,被推选为宪政实施促进会常务委员。1948年,其兄张笃伦接任湖北省主席,张留任省府委员兼民社党汉口市党部主任委员和华中“剿总”长官公署政务委员会委员。但只替其兄斡旋缓颊,其他不愿予闻。1949年丑月,随兄去职。武汉解放前夕,省府西迁恩施,张知颓势难挽,接受中共武汉地下市委劝告;留省与民主人士李书城、张难先、耿伯钊等开展和平运动,维护社会秩序,等待解放。
同年5月16日,将民社党、市2部档案册籍送往有关机关登记后,经中共驻汉领导批准,派往重庆作策反工作,并掩护共产党员任大中、郭显恩等人脱离险境。后因与中共失去联系,被重庆公安机关扣押,转回安陆,1952年3月8日,在县处决。1986年12丹,安陆县人民法院按照党的既往不咎政策予以改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