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陆新闻网消息(通讯员 董志新 劳杨)孝感市中院举行量刑规范化庭审观摩赛,安陆市法院审判的胡某抢窃罪一案,量刑程序规范、刑期裁量准确,被告人当庭服判,在孝感基层法院名列前茅。
截止3月底,该院共受理并审结,15种量刑规范化罪名案件28件33人,其中,相同罪名量刑情节相似相近,且宣告刑期相近的占92·3%,被告人服判率93%。
2010年10月,量刑规范化工作试行伊始,该院成立了由院长挂帅的领导小组,制定了试行工作的实施方案。一是统一思想。认真学习最高法院“两个意见”文件精神,准确掌握量刑的基本原则、基本方法,明确基准刑的步骤、宣告刑的方法及庭审程序。二是规范量刑程序。简易审判程序的案件,由审判员直接对被告人所有涉案量刑情节进行归纳,简化定罪程序;普通审判程序的案件,把量刑争议作为庭审的重点,突出对被告人具备的量刑情节进行法庭调查、质证、辩论。如果量刑情节较少,则不启动单独的量刑程序。反之,定罪程序结束后启动单独的量刑程序,并在宣判时向被告人阐明认定量刑事实、确定量刑幅度的依据和理由。三是制定措施。建立司法协调制度,明确公安、检察、法院在量刑规范化工作中的地位和责任;建立事后法官“一人一表”、“一案一议”的量刑评议制度,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提高试行工作的效果;开展律师业务培训,提高其参与量刑规范化中的辩护水平。
试行工作开展以来,安陆市法院刑事量刑程序进一步规范,裁判尺度进一步统一。同时,被告人、辩护人的量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得到进一步保障。该院审理被告人刘某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一案,请市电视台现场录像报道,很多市民看了说:“这样的审判科学、公正、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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