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陆新闻网消息(通讯员 李作军)2011年,市环保局充分运用环保专项行动、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企业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整治等活动的成果,进一步健全、落实各项环境监管制度,通过明查与暗访、日常监管与节假日巡查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并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努力排除各种环境污染隐患。
一是加强对重点污染源总量减排的环境监管。充分发挥环境自动监控平台的监控、预警作用,随时掌控企业的排放情况;加大对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污染防治设施,尤其是污水处理厂的督查力度,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并做到达标排放。对影响总量减排的、不能达标排放的、偷排偷放的企业果断采取措施,确保我市总量减排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是加强对涉水企业的环境监管。突出抓好重点区域环境问题的环境监管,加大对府河等重点水域的环境监管,确保全市范围内重点区域的环境质量,在沿河化工企业环境隐患排查整治的基础上,通过组织开展后督察活动,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应急措施不健全的企业,尤其是涉及重金属等特征污染因子的排水企业,分别采取了关闭、停产治理、限期治理等措施,有力打击了一批违法排污企业,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问题,查处了一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清理了一批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重污染企业,改善了区域环境质量,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是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监管。严格遵守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完善污染联防机制,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上游企业的日常检查,加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频次,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
四是加强对群众反复投诉环境问题的环境监管。采取局领导领衔办案、带案下访等办法,逐步解决一批热点、难点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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