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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门快速调解烟花伤人案 |
安陆新闻网 2010-12-6 |
本网讯(通讯员 刘章勇 黄海涛)小孩在亲戚家看放烟花,却被溅出的烟花炸伤。安陆工商接到网上投诉后,仅一天就向投诉人反馈了维权结果。11月26日,网上投诉人程某对工商部门的高效作风表示满意。 11月15日,安陆市烟店镇程某在湖北省工商局网站上投诉称,11月13日,有一小孩在亲戚家观看燃放烟花时,被溅出的烟花炸伤腹部,并到安陆市普爱医院住院治疗,要求工商部门介入调查,并要求经销商赔偿。 事有凑巧,就在同一天,市民程某某也到该局烟店分局进行了投诉。原来,程某某是程某的妹妹,也就是小孩的母亲,两人实际是为同一事件,采取不同渠道而进行的投诉。 经烟店工商分局人员调查,经销商董某具备烟花经营资格,当日燃放的烟花确在董某处购买,小孩是被溅出的烟花烫破衣服,而后又烫伤了腹部。查明事实后,经工商人员依法调解,经营者董某赔偿程某某的孩子医疗费、营养费3500元,小孩于11月18日伤愈出院,并正常上学。 11月26日,当安陆工商人员将调解结果告知程某时,他对工商部门快速处理网上投诉的工作作风表示满意,并对调解结果表示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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