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陆新闻网消息 “感谢法律援助人员的真情援助,帮我讨回了公道,要回了我的医药费,维护了我的合法权益。”2011年6月20日上午,武汉市七十一岁的老人范某来到安陆市法律援助中心,表达了他的谢意。事情还得从今年二月说起:2月23日,老年人范某来到法援中心,露出腿上的伤疤,哭述了他的遭遇,春节前武汉人范某到安陆看望他女儿,去太白公园游玩途中被周某饲养的大狼狗将左腿咬伤,周某将范某送到粮机医院就不管了,范某只有自己垫付医药费。棠棣派出所调解,双方因所赔金额争议太大,未达成协议。范某无职业,生活困难,无奈之下,来到安陆市法律中心求助。
中心受理后指派法律工作者高义明承办此案件。法援工作人员全面调查了解相关情况,收集证据,1、到事发地取证,收集目击者的证人证言。2、向110查询当日的出警记录。3、在医院调取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和住院小结等相关证据。并依据《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以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为案由替老人写了起诉状,办好立案手续。诉讼过程中,法庭、双方诉讼代理人,共同协调做工作,最终双方达成协议,调解结案,并履行完毕,取得比较满意的效果。老人范某共获得6千多元赔偿。
安陆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提出“法律援助老年人,大力弘扬孝文化”,进一步增强服务能力,深化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老龄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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