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府城司法所从三个方面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全面走访,进一步摸清矫正对象的基本信息。自2月21日起,府城司法所积极与府城派出所联系,组成摸排小组,深入辖区内的13个社区、6个村对31名矫正对象进行了全面走访。走访过程中,始终坚持“三个必须”(必须深入到户、必须与矫正对象联系上、必须进行一次思想教育)。至3月15日,摸排工作基本结束,修改矫正对象的基本信息118条,确认住址29个,弄清2名迁居人员的去向,31名矫正对象普遍做到谈话或通话一次。
二是健全工作台账,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人员档案。府城司法所注意在日常社区矫正工作中认真收集和制作基础材料、监督管理、教育矫正、考核奖惩、期满解除等五类材料,对入矫宣告、矫正方案、公益劳动、集中教育、日常报到、思想汇报、月度小结、考核评议、解矫宣告等工作进行详细的记录,矫正对象一经接收,立即建档,对31名矫正对象全部做到“一人一档”。
三是落实矫正责任,进一步加大对矫正对象的管控力度。对接收的每一位矫正对象,通过对他们犯罪原因、类型、家庭背景、社会关系、工作能力等情况,进行会诊分析,确定对他们实施管理的类型,制定个人矫正方案,明确管理责任人。要求管理责任人对矫正对象做到五个清楚,即“犯罪事实清、现实表现清、监管责任清、思想动态清、行为去向清”。同时,对每名矫正对象都成立了由司法所工作人员、辖区公安责任民警、社区治保工作人员、社工、志愿者、矫正对象亲属组成的帮扶小组,签订了帮教协议,落实监管帮教措施。(政法委、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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