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我市诉调对接司法确认工作会议在安陆法院召开,市人大副主任周俊萍、法工委主任米祥善、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江幸生等领导出席会议。
开展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实现诉调“无缝对接”,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化解矛盾、方便群众,促进社会和谐的需要。为了有效开展好这项工作,市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规定,制定了《安陆市人民法院加强诉调对接、全面开展司法确认工作实施方案》、《安陆市人民法院关于加强诉调对接、全面开展司法确认工作责任范围及审判管理的规定》,成立了司法确认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范围、工作流程、工作责任,提出了从现在起到年底,司法确认率要达到50%的工作目标。
人民调解,是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它是化解基层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过去,由于调解协议缺乏法律的强制性,往往部分当事人反复毁约,使调解协议的效率大打折扣。司法确认,就是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共同申请的前提下,依法对调解协议的内容进行甄别,作出确认决定。司法确认后的调解协议,若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作出确认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司法确认,涉及人民调解、行政机关调解、商事行业及其他具有调解职能的调解、劳动争议调解,其工作面广而且复杂,是个系统工程。市政法委要求,开展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要坚持党委领导,法院主导,形成相互配合,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诉调对接的良好氛围。市司法局负责人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
市公安局、司法局、总工会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各乡镇办事处综治办、司法所负责人及市法院中层以上干部共70余人参加了会议。(政法委 安陆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