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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陆市严防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新债发生
安陆新闻网 2012-3-17
     本网15日讯  (通讯员 姜玉忠)我市采取七项举措,严防农村义务教育新债发生。 

      一是市政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将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对涉及农村义务教育的建设项目,由市政府通盘考虑,确需建设的项目,也须按规定程序报批,由政府安排资金。   


     二是对学校各项预算支出实行严格审批,对超标准、超预算和没有资金保障的建设项目与投资不予审批。

     三是严格控制学校的经费支出,严禁超标准发放教职工津贴、补贴。

     四是建立健全债务监控体系。在做好清理核实工作的基础上,依托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监管系统,按照债务的来源和用途,逐笔登记造册,统一编号,建立债务台账和债权债务数据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和定期报告制度。

     五是实行债务控管领导责任制。坚持量力而行、量入为出得原则,要求不得超越自身财力搞建设、上项目。

     六是减少和控制各类达标和升级活动,引导学校适度、健康规范发展。

     七是建立农村义务教育新债责任追究制度。将农村义务教育举借新债和清理化解旧债情况,作为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对盲目搞建设、上项目的学校和部门,将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视情节轻重和债务数额大小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依法追究其经济和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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