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刘婧萍)今年1月份,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正式启动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按照1%的比例,采用随机平均的方式,安陆市29家企业经摇号被抽取。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市工商局于2015年3月至4月先后以邮寄专用信函及现场核查企业登记住所方式对省局抽取企业进行联系,共有14家企业邮寄信函无人签收或无法联系。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九条的规定,市工商局于2015年4月先后将安陆市美福德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安陆市春林盛昌瓦业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列入安陆市首批经营异常名录,并将企业名单向全社会予以公告。 安陆市工商局注册分局负责人介绍,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出现四种情形会进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将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用明显的红色标记进行提示。这四种情形是:未依照条例第八条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即企业未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工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未依照条例第十条规定在责令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即企业未在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也未在工商部门责令的期限内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其应当公示的即时信息;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