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解决我市农民今年不完善粒超标小麦销售问题,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9月16日,市政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湖北省2015年小麦临时收储执行方案》,决定在我市启动实施小麦临时收储工作,并按照“有利于农民售粮、有利于安全储存、有利于监管、有利于销售”的原则,确定我市小麦临时收储的承贷主体企业为市涢城国家粮食储备库,收储库点为市涢粮国家粮食储备库杨家山胡棚分库,执行时间截止至2015年9月30日,安排收储计划1000万斤。 按照《湖北省2015年小麦临时收储执行方案》,此次小麦临时收储优先收购农户、种粮大户和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生产的小麦。纳入此次临时收储范围的小麦为2015年生产的不完善粒在10%-20%(不含10%,含20%)之间、容重在710克/升(含)以上。杂质小于1%(含)、水分小于12.5%(含)的小麦临时收储价格为每市斤1.1元。水分、杂质、不完善粒增扣量标准参照国粮发〔2010〕178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不完善粒以10%为基础)。 为了把我市此次小麦临时收储工作抓紧、抓好、抓实,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与协调下,市粮食局、财政局、农发行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在前期共同完成了审核委托库点、空仓核验、审核贷款资格等各环节的工作。市涢粮国家粮食储备库杨家山胡棚分库作为指定的收储库点,提前做好了收储仓容、器材、人员等各项准备,在收购现场制作了收购价格、质量标准、结算方式和执行时间等政策宣传牌,确保了在第一时间按省政府规定的收储范围、收储价格开秤收购,并提供最优质的服务,让农民享受到政策带来的实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