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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生意酒后驾车 为安全面临刑责 |
2015-9-26 |
(中国交通警察网讯 通讯员:张亚平)明知酒后不能驾车,但为了生意、碍于面子,仍喝了几杯酒。未曾想,刚出酒店不到5分钟,便栽在了夜间临检的安陆交警手上。 9月24日20时06分,安陆市交警大队在城区开展“打非治违”整治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黄某某驾驶鄂AJ1***小轿车驶入护国路口执勤点,被执勤民警拦停检查,当民警面对该驾驶人时,一股酒味迎面扑来,经检测,黄某某的酒精含量为94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黄某某被带回交管部门,经讯问:黄某某是一位经商人士,家住安陆市巡店镇,当晚驾驶爱车来到安陆市区内洽谈业务。在谈成生意后,经不住朋友的劝说,抱着侥幸心理的黄某某在明知还要驾车的情况下喝了几杯酒。黄某某的血液酒精含量属于醉酒驾驶标准,因涉嫌犯罪被安陆交警立案侦查,即将面临刑事处罚。 面对这一结果,黄某某坦言:生意应酬太多,酒后驾车被查也是一件好事,心里踏实多了,有了这次教训以后一定不会再犯。安陆交警提醒各位驾驶员:劝君莫酒驾,酒驾必被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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