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通讯员 陈月玲)为加快推进社会保险全覆盖,实现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社会保障制度的目标,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40号)和《关于组织开展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第二批试点地区申报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办函〔2015〕82号)要求,我市积极启动“全民参保登记计划”。 “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省政府将其列入2015年全省重点改革项目,我市被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列为全省63个“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单位之一。我市全民参保登记的对象是本市户籍和在本市生产、工作的人员。入户登记的内容为这些人员的基本信息、就业状况、社会保险参保现状等。我局将与公安、工商、税务、编制、财政、教育、卫计、民政、统计等部门,加强部门联动,共享与全民参保登记有关的人口信息、企业法人信息、机关事业单位及人员编制信息、财政供养人员信息、在校学生信息、外出务工人员信息、新农合参保信息、社团登记信息等。 我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于日前已经全面启动,2016年4月底前基本完成。将实现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全体城镇就业人员和适龄城乡居民,参保率达到90%以上;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全民,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本覆盖所有法定人群。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形成每个人唯一的社保标识,并实现全省联网和及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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