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陆新闻网消息 (通讯员 聂恒 报道)今年以来,烟店司法所紧紧围绕镇党委、镇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落实“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提出的目标任务,城镇建设改造、林权制度改革等热点、难点纠纷调处工作,努力做到防范到位、排查到位、调处到位、宣传教育到位的“四到位”,进一步筑牢了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今年,全镇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调解矛盾纠纷40起,调解成功39起,调解成功率均达98%,有效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工作目标。
一是抓苗头防范。按照司法所干部包片,镇、村调解员的全力参与,在全镇划分了责任区,建立矛盾纠纷信息员报告制度、村调解员优先调解制度、司法所工作人员督查指导制度、镇调委会复查审核和调处制度,实行矛盾纠纷包案责任追究制,在全镇形成了镇、村、组三级联动的调解机制,为及时掌握纠纷信息动态,防范矛盾激化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抓排查调处。按照“组信息员随时排查、村调解员每周排查、镇调解员十天排查”的要求,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简单的及时疏导化解,复杂的约定时间调处,做到各类矛盾纠纷早发现、早报告、早调处、早化解。
三是抓教育和解。在矛盾纠纷调解过程中,坚持一手抓教育,一手抓调解。首先抓好当事人的思想教育工作,从法律与道德层面进行说服、疏导,以理服人;其次做到依法调解,尽量引导当事人在法律和道德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和解。同时,注重发挥法制宣传功能,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与调解工作紧密结合,在调解工作中,结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以案释法,以事议法,起到调解一件、教育一片的作用,从而大大提高了人民调解的公信力,使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更加了解、支持和配合人民调解工作,从而进一步促进了全镇的社会和谐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