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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家庭今年起纳入奖励扶助范围 |
安陆新闻网 2016-3-5 |
本网讯(通讯员 周桥)近日,湖北省卫生计生委下发《合法收养子女人员纳入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条件(试行)》的通知,规定从2016年开始,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目标人群确认条件增加一类人群,即夫妻双方均未生育但合法收养子女,同时符合国家确定的“奖励扶助”四项基本条件的,可作为奖励扶助对象。夫妻一方为城镇居民、一方为农村居民的“半边户”合法收养子女的,农村户籍的一方也可以纳入奖励扶助范围。 近年来,我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落实率、覆盖率达100%,先后申报确认奖励扶助对象1713人。按照省卫计委《通知》要求,目前市卫计局正在组织各乡镇开展2016年新增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申报工作,3月底将组织专班重点对各乡镇申报的新增合法收养子女对象进行核查,确保奖励政策不错一人、不落一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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