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陆新闻网消息(通讯员 杨俊杰)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国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陪审制首先是一种政治制度,其次才是一种司法制度。“人民法院”即“人民的法院”,这一称谓表明我国法院的人民属性。民主是人民性的最大特征。能将民主价值贯彻于司法制度的莫过于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大众正式参与司法的重要且是唯一方式。
安陆市城区人民法庭审理的大多是婚姻家庭、继承、债权债务等类型的案件,当事人以城镇居民及广大的农民朋友为主,案情复杂,社会矛盾突出,缠诉、缠访现象频频发生。针对上述实情,在往年的基础上,今年进一步加大了人民陪审制度的落实,为了有力保障民主司法,并出台了一系列的新举措。
首先,在人民陪审员的选任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组织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全市共选任了来自社会各个阶层29人,并制作了人民陪审员通讯录及个人简介,下发在职审判员,人手一份。
其次,城区人民法庭制定了人民陪审流程,并要求凡普通程序的案件,98﹪以上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并根据案件的类型,难易程度等具体情况,有机的选择人民陪审员。为了使陪审制度不流于形式,在庭审前告知当事人合议庭组成人员,并让人民陪审员提前熟悉案情,坐庭参与审理、调解,庭后参与合议,行使审判员职能。同时在执行案件中,也积极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与当事人互动,达到执行和解、自动履行的工作目的。
人民陪审员作为社会不同阶层人民的代表,能带来人民不同的心声。城区人民法庭通过加大陪审制度,邀请陪审员贯穿案件始终,已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截目前为止,审理案件51件,陪审员参审42件,缠诉、缠访为零,取得了较好的“民主司法”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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